替代性就业通常指的是在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期间,可以由其他劳动者临时替代的工作岗位。这种岗位安排允许单位在主要员工暂时不在岗时,维持运营和服务,同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效率。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替代性工作岗位的特点包括:
临时性:
岗位存续时间通常不超过六个月。
辅助性:
这些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支持,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
当正式员工因个人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临时替代。
需要注意的是,替代性工作岗位并不限于非主营业务岗位,有时即使是单位的主要工作岗位,在特定情况下(如正式员工短暂请假)也可以采用替代性就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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