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人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职业培训补贴 :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以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零就业家庭成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奖励补贴
对安置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20%,每安置1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对通过自主创业、组织起来就业或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
为零就业家庭推荐就业,并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100元职业介绍补贴。
就业服务援助:
为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制定就业服务档案,实行“一家一策、一人一策”,根据其自身素质、家庭情况、求职意愿、培训要求等不同需求制定援助计划。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优先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享受相关援助活动。
税费减免:
企业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所在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已灵活就业并承担全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贴。
社保补贴报销待遇:
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社保补贴报销待遇。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为城乡低保对象及其他特困群体发放物价补贴,以应对生计压力。
以上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详情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