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扶贫补贴政策旨在帮助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实现脱贫,具体补贴措施如下:
易地扶贫搬迁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
大龄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和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参加特定岗位实现就业的,可享受每月400元的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转移就业交通补贴
在县外转移务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可享受交通补贴,具体标准根据转移地点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次性求职补贴
在镇外转移务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同样根据转移地点不同而有所差异。
自主创业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实现自主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一次创业补贴,标准为3000元。
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参加80课时以上免费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贫困家庭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见习,见习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200元,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就业扶贫特设公岗安置
特设公岗用于安置贫困劳动力。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等用人单位,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补贴1500元。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脱贫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网络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在创业孵化基地外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可申请场地租金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对初次创业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脱贫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实现灵活就业的,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脱贫劳动力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推荐就业补助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脱贫人口和帮扶对象就业的,可获得一次性补贴。
跨省就业补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金额高达1000元。
企业招聘政策
企业在新增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后,可根据“先缴后补”的原则获得保险费用补贴,每吸纳一名脱贫人口还会得到1000元的奖励。
就业帮扶车间补助
对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就业补贴。
乡村创业优惠政策
对返乡创业的人员,政府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
培训和教育支持
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期间的生活和交通补助。
以上补贴措施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实施细节和条件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