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就业协议时,以下情况劳动者应当谨慎对待,甚至拒绝签订:
显失公平的协议:
如果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则不应签订。
违法手段签订的协议:
如果用人单位通过欺骗等违法手段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如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或根本没有录用计划,则该协议无效。
口头合同:
没有正式书面文件,仅通过口头承诺的就业协议不应签订,因为一旦发生纠纷,将无法提供证据。
简单合同或暗箱合同:
内容过于简单或明显偏向用人单位,未征求劳动者意见的合同不应签订。
含有抵押或担保条款的合同:
合同中如果包含将劳动者证件或财物作为抵押的条款,这可能导致劳动者在法律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不应签订。
生死自负的合同:
合同中如果包含伤亡由劳动者自理等逃避责任的条款,这明显违法,劳动者不应签订。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同条款,劳动者都有权拒绝签订。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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