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就业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劳动部门介绍就业:
劳动者可以通过各级人社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取就业信息。
组织起来就业或自谋职业:
劳动者可以自愿组织起来就业,或者自行寻找职业机会。
国家安排:
对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会根据社会建设的需要及个人专长和志愿进行安排就业。
用人单位自主招用: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参加招聘洽谈会、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招聘信息、企业自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等多种方式自主招用人员。
灵活就业形式:
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兼职等,为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的就业选择。
就业援助活动:
如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招聘活动。
亲朋好友介绍: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亲朋好友的介绍获得就业机会。
平等就业权:
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不公平的区别对待。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发布信息,以帮助劳动者了解当前的就业途径和政策。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