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就业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就业政策制定与实施
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如就业促进计划、劳动力培训计划等,以提高就业机会和劳动力素质。
就业市场信息服务
收集、分析和发布就业市场信息,包括就业需求、岗位空缺、薪资水平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
就业服务提供
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和寻找就业机会。
劳动力市场管理
管理和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管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有序和稳定运行。
就业创业扶持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融资等支持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活动,促进创业就业。
特殊群体就业援助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
劳动力资源开发与利用
指导、协调县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及劳动就业企业工作,协调职业技能训练,开发劳务输出信息。
失业保险管理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申报、登记、稽核、管理工作,以及失业职工的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
城乡劳动力就业统筹
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
劳动就业信息网络建设
规划、建设、管理劳动就业信息网络,发布劳动就业工作相关信息。
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管理
规划、管理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指导开展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区域就业工作指导
指导帮助县区劳动就业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局就业部门通过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就业,为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和支持,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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