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通常需要加盖以下印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1. 用人单位公章:这是最基本的盖章要求,用以确认用人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
2.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某些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或国家机关,还需要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3. 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学校作为见证方,其就业部门盖章也是必需的。
4. 人才市场章:如果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那么人才市场的章也是必须的。
5. 人事局或人社局公章:对于企事业单位或公务员性质的单位,可能还需要加盖人社局或人事局的公章。
6. 法人代表印章和公司公章:对于劳务合同,加盖法人代表印章和公司公章是推荐的做法,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印章进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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