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业补贴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层就业补贴
劳动者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劳动者已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就业见习补贴
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际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
毕业学年学生补贴
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者。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
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劳动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其他补贴条件
劳动者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条件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