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就业服务
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管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和出入境就业服务。
失业管理
办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退休证等。
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劳动监察
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劳动保险、劳动安全、劳动环境、工作条件、最低工资保障、劳动合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劳动关系协调
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管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流动就业统计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
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
劳务输出与合作
开展境内外劳务输出和外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
就业服务实体管理
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训练中心、公共职业介绍中心等。
政策制定与执行
参与制定和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
编制就业再就业资金预决算。
失业保险
经办失业保险各项业务。
其他
负责劳动信访工作、劳动普法工作。
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
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劳动就业局通过这些工作促进和统筹群众就业,推动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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