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在中国享有以下主要政策: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税收优惠
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税收优惠。
对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提供税收优惠,并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
扶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提供小额信贷扶持,帮助残疾人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
就业保障金优惠
用人单位未达到规定比例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享受减免政策。
社会保险费补贴
对残疾人就业后,可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就业培训
设立残疾人就业培训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工作环境改造
法律规定单位应对残疾员工的工作环境进行改造,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舒适度。
就业歧视禁止
禁止雇主因残疾而歧视残疾人求职者,保护他们的就业权益。
政府采购优先
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应优先购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或服务。
其他支持措施
包括职业康复、康复辅助器具和技能培训等服务。
以上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企业雇佣残疾人,并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查询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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