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往届大专生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
鼓励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就业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鼓励自主创业
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支持。
鼓励企事业单位聘用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职业培训补贴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就业补贴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可申领就业岗位补贴。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每年1万元的就业岗位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的标准申领社保补贴。
技能提升补贴
在企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取得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给予上浮的技能提升补贴。
以上政策旨在促进往届大专生的就业,提升其职业技能,并鼓励其到基层、中小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服务等新兴行业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