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类别中的定向就业通常指的是考生在报考高等教育时已经与用人单位或特定机构签订了协议,约定毕业后在用人单位或特定机构就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定向就业类型:
1. 国家公费师范生及国家优师专项计划
由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培养,毕业后可直接分配岗位和解决编制,履约最低年限为6年。
2. 省级公费师范生及地方优师专项计划
与国家师范生、优师计划类似,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可直接分配岗位和解决编制。
3. 免费医学定向生
面向农村考生,毕业后定向服务于乡镇卫生院,享受与在编在职同类工作人员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4. 定向西藏就业招生
非西藏生源考生定向西藏就业,毕业后在西藏工作不少于5年。
5. 定向地域和行业就业
如本科提前批清华大学的核工程与核技术、车辆工程,定向就业到特定兵器工业部门或气象局。
6. 定向研究生
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和专项计划研究生,如江苏大学法学院非全研究生有定向培养。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这类招生类型旨在解决特定地区和行业的人才需求问题,并为毕业生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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