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缓就业的时间通常在毕业当年的5月底至6月初,具体时间由学校提前通知。以下是办理暂缓就业的主要步骤:
申请:
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5月底至6月初,具体时间就业中心提前一周通知)通过学校就业网站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并说明理由。
审核:
学校批准后,将申请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签订协议:
审核通过后,毕业生需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档案交送:
毕业生档案在规定的日期(通常为7月至8月底)由学校送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并附上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
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学校政策而异,建议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以获得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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