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政策制定与实施
制定和完善就业政策,如就业促进计划、劳动力培训计划等,以提高就业机会和劳动力素质。
就业市场信息管理
收集、分析和发布就业市场信息,包括就业需求、岗位空缺、薪资水平等,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
就业服务提供
为求职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和寻找就业机会。
劳动力市场管理
管理和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管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有序和稳定运行。
就业创业扶持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融资等支持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活动,促进创业就业。
就业失业信息采集与统计
承担区域内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建立实名制数据库和失业预警机制。
就业援助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等事务性工作。
职业技能培训
负责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事务性工作,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失业保险管理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劳务输出与输入
组织跨地区的劳务输出、输入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区域均衡、全民共享的就业服务体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农村转移劳动力需求登记、就业推荐、跟踪服务等。
就业局通过这些职能,旨在促进就业,为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和支持,确保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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