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就业安置是指为现役军人配偶提供就业安置的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旨在保障随军家属的就业权益,并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以下是一些关于随军就业安置的关键点:
对象 :随军家属通常指的是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义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政策: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应贯彻国家就业安置政策,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的原则,并鼓励自主择业创业。
安置方式
对于随军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属,可以通过转任、交流等方式安置到相应岗位。
中央和地方垂直管理单位的空缺编制岗位应优先安排随军家属。
省属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按照一定比例(如5%)聘用随军家属。
优待:
随军家属在就业时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如优先聘用、职业培训补贴等。
组织领导:
军地各级应加强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实施时间:
相关办法自2013年10月8日起施行,取代了以往的规定。
随军就业安置办法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及其家庭的支持,也有助于提升随军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确保部队干部能够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工作,从而支持国家的国防和军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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