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
社保减免与税收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减免部分或全部社会保险费用,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职业培训补贴
对于在就业过程中需要进行职业培训的应届毕业生,国家可提供一定的培训补贴。
招聘信息优先推送
国家和各地对应届生就业招聘信息优先推送,确保应届毕业生就业机会。
鼓励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如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
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
自主创业支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和相应的服务。
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办理
为高校毕业生办理户口和人事档案手续提供便利。
失业登记与就业援助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按一定比例申领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以上政策旨在促进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减轻其就业压力,并鼓励其到基层和急需人才的地区工作。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