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新规定概览
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
提前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
劳动者权利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
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可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一定年限后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依据工作年限而定。
未休年假的工资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社会保险和福利
国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者有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劳动法中关于就业的一些新规定,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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