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通常需要加盖以下章:
1. 用人单位公章:确保用人单位的意愿和法律责任。
2. 人才市场章(如果适用):当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时,需要加盖。
3.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某些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业时,可能需要。
4. 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学校需要确认毕业生就业情况并盖章。
5. 招生就业处章:部分场合下,特别是学校层面,可能需要加盖。
6. 毕业生个人公章:确保毕业生个人意愿得到体现。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请确保所有参与方(毕业生、学校、用人单位)的公章齐全,以保证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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