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具有以下作用:
意向性协议:
作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关于就业意向的初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就业率统计:
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提供依据。
档案转递:
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派遣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关系。
权益保障:
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内容。
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
帮助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的真实情况。
办理手续依据:
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和报到证到工作单位报到,办理人事档案和户口的迁移。
约束力:
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毕业生在确定要留在单位工作后再签订。
违约金规定:
违约金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保护毕业生利益。
人才流动:
支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可得到就业报到证,是走向工作岗位和用人单位接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依据。
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大学毕业生就业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毕业生能否顺利地从学校走向社会,并影响其今后的职业生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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