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类别中的“定向就业”指的是考生在报考研究生时,需要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明确毕业后需到指定单位工作。具体特点如下:
就业安排:
考生毕业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回到定向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
协议签订:
在录取前,考生、培养单位、招生单位三方需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并且协议通常需要公证。
档案与户口: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入学时不需要将个人档案、户口转入院校,这些关系在毕业后仍保留在定向单位。
培养方式:
定向就业通常是非全日制,适用于已有工作单位或愿意接受单位安排的考生。
待遇: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能无法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并且不提供住宿,具体情况视学校而定。
定向就业政策旨在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确保这些地区或行业能够获得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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