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就业政策,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按比例就业制度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比例的,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分档减缴政策: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当地政府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税收优惠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或超过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职业培训和支持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提供职业培训和再培训项目,帮助残疾人提高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其他支持措施
对招用残疾人一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根据合同类型提供岗位补助。
对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集中安排残疾人的就业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生产的产品。
对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给予资金扶持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制定专项扶持措施,支持农村和山区残疾人发展种养业、民俗旅游业和多种经营项目。
出台针对农村残疾人家庭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政策。
实施现状和存在问题
税收优惠政策、职业培训和支持措施等已经初步建立。
存在问题可能包括执行力度、企业和社会的认知度以及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公告和规定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随时间和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客服,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