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1. 制定和实施促进就业的政策和规划,包括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以及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2. 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援助。
3. 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包括市场供需情况的统计与分析,以及对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4. 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帮助求职者提高就业技能和寻找就业机会。
5. 实施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就业失业动态监控,对城乡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6. 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城乡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7.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参与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的制定。
8. 负责创业促就业工作,筹集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
9. 核发失业保险待遇、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失业救助金等,支持企业和单位吸纳城乡劳动者。
10. 协调、指导全市就业培训工作,并对就业训练中心及培训基地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11. 监督实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2. 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相关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就业促进局致力于通过上述职能,促进就业和创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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