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提供的服务岗位主要包括:
劳动就业服务岗位
经办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作。
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
为下岗失业人员推荐工作岗位,促进再就业。
社会保障服务岗位
审核办理员工退休手续。
处理和落实员工退休相关政策。
负责发放退休职工的退休金。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农村转移劳动力需求登记、就业推荐、跟踪服务。
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
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
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工作。
创业支持服务
创建创业项目库、创业孵化基地和项目评审专家库。
承担全省创业培训师资和指导师的培训。
审核认定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帮扶工作。
人事代理业务
指导全省人事代理业务。
受理单位和个人存放人事档案,代收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
对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并监督、管理。
失业保险金支付与职业培训
指导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向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相关工作。
信息与统计分析
负责各类创业、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
维护职业供求信息库、创业项目库和技能培训资源库。
就业局的工作人员可能属于不同的岗位类别,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合同工等。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可能因地区而异,并可能根据当地政策和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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