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书应遵循以下原则:
自愿原则:
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是自愿的,不能通过欺骗或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强迫签订。
平等原则: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双方应该是平等的,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一致。
公平原则:
就业协议书内容应该公平,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必须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合法原则:
就业协议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
诚实信用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守信,不得以欺诈、隐瞒等不诚信行为损害对方利益。
主体合法原则:
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应具备录用能力。
平等协商原则:
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签订协议时不能将一方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诚信原则:
双方应以诚信为原则,如实介绍情况,不得使用欺诈、隐瞒等手段。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包括劳动法、合同法等,以及国家和地方政策、行业规范性文件等。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就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并符合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法律要求。
这些原则共同确保就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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