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是指退伍军人在服完常备役或预备役后,离开军队并恢复一般公民身份,到社会中自己主动寻找工作。根据相关法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能会得到政府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并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得到一定的扶持和帮助。
自主就业与自谋职业的区别在于,自谋职业通常指的是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实施后退出现役,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他们自愿申请自谋职业,并可能得到政府的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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