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招生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
这是学校内部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的就业推荐与就业指导工作。
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
在地方层面,人社局及其下属的人才中心负责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在省级层面,该机构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用人单位:
毕业生也可以直接联系感兴趣的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工作申请和面试。
以上信息基于最近更新的参考资料,具体职责可能因学校或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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