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而设立的资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这项资金由政府征收,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生活以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保障金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收入补贴
提供技能培训
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支持残疾人办企业
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用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
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和减免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每年都可能有所调整。用人单位如果未能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就需要缴纳相应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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