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就业协议时,通常需要加盖以下公章:
1. 用人单位公章:这是证明用人单位身份和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凭证。
2.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果适用):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或国家机关等具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
3. 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学校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其就业部门公章也是必需的。
4. 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公章(如果毕业生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这可能涉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
5. 招生就业处或人事局公章(如果适用):特别是对于特定的教育机构或政府部门。
请注意,具体的盖章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根据当地的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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