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核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admin 时间:2024-12-22 09:28:48

就业核查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数据核查

市教委负责核查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包括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单位信息、就业岗位信息等。

高等院校应建立健全就业数据核查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核查就业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毕业生就业数据应按照教育部、市教委的要求,由高等院校招生就业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更新和上报。

就业材料规范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口、档案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就业材料内容应完整、规范、清晰,无涂改,有分院签章鉴证、辅导员审核签字。

就业数据准确更新

已就业毕业生是否存在更换就业单位或变更就业状态的情况,应及时提供新的就业证明材料。

待就业毕业生是否已就业,统计上报的就业数据应与毕业生实际情况一致。

核查方式

重点抽查核查,包括分院自查和学院抽查,以及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向已就业学生本人落实就业情况。

问卷调查,组织毕业生登录相关网站填写就业情况。

诚信原则

求职者面对就业核查时应遵循诚实原则,提供真实的就业信息。

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工资收入证明、税务缴纳证明、社保证明、职业技能证书等。

隐私保护

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时应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

规定程序

求职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程序,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监督举报机制

各高校要公布举报电话或邮箱,对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就业核查对象

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就业主体。

核查安排

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包括二级学院自查、学校抽查和错误信息或举报线索核查。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就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