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可以申请的补贴主要包括:
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获得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面向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其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获得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
一次性招用补贴
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毕业后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对成功介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的一次性补贴。
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
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提供给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高校毕业生。
以上补贴的具体标准和申领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关注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最新通知或指南以获得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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