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实施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
2. 提供就业信息服务、职业指导和培训,帮助失业者找到工作,增加就业机会。
3. 管理城乡劳动力资源,组织实施劳务品牌和劳动力输出基地建设。
4. 指导乡镇(街道)的劳务产业工作,管理劳务派出机构。
5. 负责境外公民在本地区的就业管理工作。
6. 指导全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和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7. 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代理工作,管理流动党员。
8. 为省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9. 推广人才引进工作,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工作和创业。
10. 统筹实施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1. 开展就业援助和贫困人口就业扶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
12. 组织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
13. 负责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14. 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15. 培育专业性人才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规范人才市场。
16. 为海外专家、华侨、留学人员等提供工作、讲学、交流、创业服务。
17. 负责流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集体户口和流动党员的管理。
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通过这些职能,旨在促进就业和人才发展,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全面的就业和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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