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指的是到了法定的退役年龄,不需要国家进行安置工作,而是选择自主择业的退伍军人。具体来说,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服现役不满12年的义务兵和士官。
2. 2011年11月1日后退出现役,并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役的士兵。
3. 未参加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前民政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士兵。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该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
根据地方政府的规定,可能还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助。
可以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
在就业、创业等方面可能享有一些税收优待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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