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针对就业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扶持
新建创业(孵化)基地可获得最高3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
就业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等特定群体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对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人员,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提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包括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拓宽就业渠道。
就业困难人员援助
包括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保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
以上信息来源于不同时间点的发布信息,具体政策内容和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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