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时,岗位名称应该填写 协商确定的具体岗位。这一定义体现了岗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通过协商来确定的,旨在明确劳动者在组织中的具体职责和权力。
具体填写时,应参照以下几点:
岗位名称:
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的结果,填写具体的岗位名称,例如实施工程师、售前工程师、售后工程师、BI工程师、仓管员等。
工作内容:
除了岗位名称,还应详细描述该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如出入库材料存储、实施项目等。
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中应包含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
变更机制:
如果实际工作岗位与劳动合同岗位有冲突,双方应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并采用书面形式记录变更内容。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岗位名称准确无误,同时保障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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