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指的是那些没有在固定单位就业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形式通常是非全日制、临时性、自由职业、兼职或通过新业态平台如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方式进行工作。这类人员可能包括无雇工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新业态平台就业的新型就业形态人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灵活就业形式人员。
在广州,根据《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21〕17号),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相应的权益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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