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就业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促进就业:
负责全省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包括新增劳动力就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和跨区域劳务输出工作。
管理劳动力市场:
建设和培育劳动力市场,管理职业中介机构,组织建立和管理全省劳动力资源。
职业培训:
实施全省就业前职业培训工作,管理全省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培训工作。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实施管理全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工作。
就业经费和再就业资金:
管理全省就业经费和再就业资金。
技术工人评审培训:
办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师及以上职务的评审培训考试、颁证、任职资格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人才交流服务:
指导、管理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人才交流服务,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咨询等工作。
社会保障:
参与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
就业失业管理:
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就业局通过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全民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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