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群通常指的是那些因各种原因难以找到工作的人群,这些原因可能包括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具体来说,就业困难人群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 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
6. 低学历和低技能劳动者。
7. 高校毕业生:由于个人素质、专业技能等原因难以找到合适工作的毕业生。
8. 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等原因,通常只能从事体力劳动或简单劳动的进城务工人员。
9. 其他特殊群体:如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等。
就业困难人群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经济收入的减少,他们往往处于就业市场的弱势地位,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注和帮助。各国政府通常会通过制定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措施,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这些人群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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