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兼职通常被视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包括:
1. 以小时计酬为主;
2.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3. 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自由兼职工作者与全职员工不同,他们通常不会与雇主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更加灵活,有时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职位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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