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平等是指在就业机会、薪酬待遇、职业发展、工作环境等方面,所有劳动者不因性别、种族、民族、宗教、年龄、身体状况、性取向等个人特征而受到不公平对待,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去选择、获得和保持工作。这一原则体现了社会公正和人权的基本要求,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价值。
就业平等的主要内容包括:
平等就业权:
所有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和资格,不受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经济能力等限制。
无歧视:
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各个环节,禁止基于个人特征的歧视。
公平竞争:
在应聘职位时,所有应聘者应平等参与竞争,不应享有特权或受到歧视。
特殊群体保护:
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军人等需要特别照顾的群体,就业时应给予特别保护。
就业平等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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