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派遣通常是指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由于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或者出于其他原因,选择不立即办理派遣手续,而是将档案和户口等暂时寄存在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一种做法。具体来说,暂缓就业派遣意味着:
1. 暂缓派遣不是就业的一种形式,而是派遣的一种形式。
2. 毕业生可以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并经过学校同意及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3. 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和党团关系可以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
4. 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法律权益。
5.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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