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是指毕业生在完成学业后,由于各种原因(如实习、创业、考研等),选择不立即就业,而是暂时保留其毕业生身份和档案在学校或就业指导中心的一种就业方式。这种方式允许毕业生有时间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生活目标,或者利用这段时间去实习、创业、进修等,为未来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目的:
提供缓冲期,帮助毕业生规划未来,提升综合素质。
条件:
毕业生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期限:
通常为两年,逾期则需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
优势:
在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并有可能在期限内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规定了毕业生就业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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