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通常指的是失业人员在失去原有工作岗位后,再次找到工作,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可能被视为重新就业。重新就业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自主经营;
3. 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得到安置;
4. 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失业人员被认定为重新就业时,通常会从下月起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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