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合作协议通常是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的书面协议。这份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它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同时也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口迁移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目的:
确立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就业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涉及主体:
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学校。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签订时机:
在毕业生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通过双向选择达成。
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具有法律效力,毕业生应慎重对待签约事项。
内容:
详细描述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使用范围:
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就业安排。
签订流程:
学校根据三方协议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并转递学生档案。
注意事项:
毕业生应了解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并注意签约单位的隶属情况。
签署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就业流程中的一个重要步骤,毕业生应当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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