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态就业形式主要指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获得就业机会,从事劳动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就业形态。这种就业形式的特点包括:
就业方式灵活化:
从业者可以不受固定时空限制,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远程工作,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地点和期限具有弹性。
组织方式平台化:
企业采用“平台+注册+个人”的组织模式,个人只需注册即可工作,不再依赖于传统的雇佣关系。
工作任务自主化:
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方式弹性化,从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求选择任务。
主体身份多重化:
从业者可以同时拥有多种身份和角色,例如一个从业者可能同时是网约车司机和自由职业者。
劳动关系去雇主化:
新就业形态中,从业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更为松散,不一定存在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
新形态就业形式对于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扩大就业总量和规模、改变就业市场结构、保障和维护基本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它也对提升就业质量、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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