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根据不同的政策,您可能有资格获得以下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获得补贴。
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
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补贴。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一次性求职补贴
特定群体(如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积极求职创业时可申请。
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
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保补贴。
创业支持类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1年以上可获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符合条件个人最高可申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3年,财政给予贴息。
培训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其他补贴
企业招用重点群体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对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岗位补贴。
以上补贴政策的具体标准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