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局通常包含以下科室:
1. 办公室(或行政办公室、综合部)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文件处理、对外接待、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会务组织、公文审核、报刊征订、信访、保密、信息工作等。
2.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与就业指导科(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制定和实施人事代理规划,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就业指导、咨询服务。
3. 社区管理与就业援助科(或再就业指导科、失业保险科)
负责指导劳动保障服务,审核发放《零就业家庭证书》,实施就业援助工作,如公益性岗位安置、贴息贷款等。
4. 职业培训科(或就业培训科)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监督培训机构,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5. 失业保险科(或失业保险服务所)
负责就业失业人员登记、统计和上报,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
6. 创业指导科(或创业服务科)
创建创业项目库、孵化基地,审核认定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咨询和帮扶。
7. 劳务合作开发管理科(或农村就业服务部)
负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其他劳务输出。
8. 公益岗位管理办公室(或创业贷款信用担保服务所)
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审核发放创业贷款。
9. 信息统计科(或城乡就业统筹科)
负责就业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就业预算的编制和执行。
10. 档案管理科(或计划财务科)
负责档案管理和财务计划管理。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就业服务局可能会有不同的科室设置和职责划分,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就业服务局的详细科室设置,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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