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合同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到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见习锻炼时,与见习基地签订的协议。这份协议主要明确了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见习期间,如果双方都满意,见习人员有可能与见习基地签订劳动合同。
见习期限 :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的具体时间范围。见习岗位及职责:
根据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
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甲方(见习基地)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毕业生)的见习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并建立见习管理制度。
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完成见习任务,并享有相应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劳动保护和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安全卫生的见习条件,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生活补贴:
甲方依据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补助费。
社会保险:
甲方可能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就业见习合同旨在帮助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并为他们提供一个了解职业环境和未来职业方向的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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