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就业登记,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
2. 就业失业证原件(新办证带2寸免冠彩照1张);
3. 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4.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 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7. 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者和外省劳动力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应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8. 新开户单位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办理流程通常如下: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全市任一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劳动者从事灵活就业的,应自灵活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持上述材料到居住地或户籍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劳动者自谋职业的,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居住地或户籍地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自谋职业登记。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通过其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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