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劳务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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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和就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签订的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通常是由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涉及的是毕业生就业的安排。

劳务合同是由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涉及的是临时或短期的工作安排。

合同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包含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涉及长期或正式的工作安排。

劳务合同则更侧重于劳务提供者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条件以及报酬等条款。

适用法律关系不同

就业协议受劳动法的调整,涉及的是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受民法调整,属于民事劳务关系。

主体资格和地位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

在劳务关系中,双方主体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

权利义务不同

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承担劳动风险。

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通常自行承担工作风险,接受劳务方一般不承担提供者的社会保险。

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关系中,因劳动者过错导致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关系中,法律责任一般由提供劳务的一方独立承担。

工作性质和期限不同

就业往往涉及长期或正式的工作岗位。

劳务工作通常是临时性、短期性的。

税务处理不同

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可能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灵活就业者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按个人生产经营收入缴纳。

这些区别表明劳务和就业在性质、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就业通常意味着长期的工作安排和更稳定的雇佣关系,而劳务则更多指向临时或短期的工作,并且双方主体之间通常没有长期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