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的签订通常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以下是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签订方
毕业生本人
用人单位
毕业生所在学校
签订内容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签订程序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需签订由学校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需要用人单位盖章,如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则还需该部门盖章。
毕业生将协议书提交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登记,并列入就业派遣计划。
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对签约的三方都具有约束力。
协议书是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关系转递、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依据。
注意事项
毕业生应在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后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关系可能会被派回生源地。
对于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等单位,可能需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来解决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问题。
签订地点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通常在用人单位进行。
办理鉴证手续时,可以到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如当地人事服务机构或单位上级部门)进行。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和注意事项签订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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